2008年7月25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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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药发木偶”与法律禁规撞出火花
当地文化部门打算申请批准建立“药发木偶”传承基地
本版撰稿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成舸 摄影 李永在

  木偶戏台上,烟花盛开,火树银花,光焰中,木偶纸人凌空飞舞,栩栩如生,这就是曾经一度被认为失传的“药发木偶”。因其兼具独特的学术价值和观赏价值,“药发木偶”被列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药发木偶”重现江湖后,它的第十代传人浙江泰顺的周尔禄先生被国家文化部确定为第二批国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这位年过六旬、与“药发木偶”打了半辈子交道的农民,带着他的祖传艺种,遇到了第二个春天。
  然而,就在各种荣誉和赞美接踵而来的时候,周尔禄却被公安机关传唤了,制作“药发木偶”用到火药原料,而此举触犯了国家对爆炸物品的监管条例,周尔禄也面临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的指控。
  周尔禄将如何突破困境?他的“药发木偶”又将何去何从?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该怎样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找生存发展的空间?

  “药发木偶”的前世

  300年前就很绚烂
  从泰顺县大安乡出发,沿着环山公路行车不到5分钟,便到了大洋村。这是一个风景优美、安静祥和的小村落。“药发木偶”的第十代传人周尔禄就住在这个村子里。
  据史料记载,泰顺的“药发木偶”距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第一代手艺人王立宦是制作火药出身,据说他平时喜欢用火药制作烟花。当时正逢泰顺乡间木偶盛行,脑筋灵活的王立宦别出心裁地剪些纸人染上五颜六色,混于烟花之中燃放,甚是美观。后来,王立宦从木偶戏中获得启发,用小木偶替代纸人,制成了“药发木偶”,并成为乡间逢年过节、重大庆典时极为盛行的一项娱乐项目。

  “药发木偶”的今生

  一度被认为失传
  据了解,一树“药发木偶”由烟花、木偶、流星炮等几个部分组成。“烟花的色彩、燃放时间等均受火药配方的控制。”周尔禄说,这种火药的配方是机密,只有他自己掌握。
  由于国家对爆炸物品的严管,周尔禄的“药发木偶”停歇了很长一段时间,以致于“药发木偶”一度被认为失传。
  其实,在特殊日子或重大节日,周尔禄还是会悄悄制作一些“药发木偶”为村民们助兴。周尔禄说,他所用的原料是六七年前在湖南购买的,当时硫磺买了50多斤,硝酸钾买了100多斤。他知道自己制作火药是违法的,也很危险,因此一直都很小心谨慎。为了看管这些原材料,他还专门养了条狗。
  2006年5月,“药发木偶”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唯一传承人的周尔禄以为,“药发木偶”要大放异彩了。于是,他向县文化部门提出申请,希望通过办理有关手续,使制作合法化。
  可是,这边的申请还没有结果,那边却发生了周尔禄一直害怕发生的事情。

  指控和奖牌一起来
  2008年5月29日,泰顺警方在周尔禄家里发现并扣押了其自制的火药30.55公斤,周尔禄也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被刑事拘留。
  对于这一变故,周尔禄怎么也接受不了,他甚至冒出了不再制作“药发木偶”的念头。
  人生总是充满了戏剧性。6月14日,被取保候审十天后,在省人民大会堂的庆典音乐声中,周尔禄领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药发木偶戏(泰顺药发木偶)”的奖牌和证书。
  面对指控和奖牌,周尔禄的心里五味杂陈,不知该何去何从。

  传承人因“药”领罪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泰顺县检察院进行了认真审查。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而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不仅要具备严格的条件,还要经过严密的审批程序。显然,从案件本身来看,周尔禄私自制造火药证据确凿。
  从周尔禄制作火药的数量来看,其不仅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而且属于情节严重。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是,这不是一起普通的非法制造爆炸物案件,周尔禄自制火药是用于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这不同于一般的私制火药。
  有关执法机关调查此案时,不少村民也作证说,周尔禄的火药全都用于制作“药发木偶”,没有卖给他人,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
  6月20日,泰顺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为了在公正履行法律职责的同时,尽可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上提出了从轻处罚的建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通知》,行为人确因生产、生活所需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依法免除或者从轻处罚。
  7月9日,泰顺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可了检察官的指控,并采纳了检察官的建议,作出了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对此,周尔禄表示服判,没有上诉。

  “药发木偶”的未来

  传承基地已在设想中
  案件已经告一段落,风波也稍稍平息,可是,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没有停止。相关部门应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采取变通方式,让非遗项目获得更好的生存发展空间,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省文化厅一位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法律严禁民间自制火药,是“药发木偶”几乎绝迹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这项技艺能否重获新生最关键的瓶颈问题。这位工作人员说,如果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可以得到有关部门的特殊管理和批准,“药发木偶”一定能大放光彩。
  就在记者采访临近结束的时候,一个让人欣慰的消息传来。“我们打算在周尔禄家附近建立一个‘药发木偶’传承基地,由有关部门批准合法生产特殊黑火药。”泰顺县文化部门负责人透露,文化部门不能眼看着非遗项目消亡而不管,他们已经提出了这样的设想。